陕西局五要求做好1%人口抽样调查宣传月活动

15.10.2015  11:14

    为搞好全省1%人口抽样调查宣传月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每个被调查家庭配合调查,如实申报住户和个人信息,10月8日,陕西省统计局印发《关于认真做好1%人口抽样调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市、县、区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步调一致,全力做好1%人口抽样调查宣传月活动,切实达到“调查区域内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人人理解、人人支持”的宣传工作要求。

 

  一是突出重点,搞好主流媒体宣传。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主流媒体的作用,在宣传月和正式登记期间集中在主流媒体播放宣传标语、口号、调查公告和国家统计局统一制作的宣传片。

 

  二是因地制宜,搞好户外广告宣传。通过在调查小区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设立宣传专栏、设置户外广告、制作墙报板报和宣传车等形式,开展告知性宣传。每个被抽中的调查小区必须悬挂不少于三幅横幅,张贴标语不得少于10条,张贴宣传画2张,公告1张,宣传专栏不得少于一处。

 

  三是积极探索,搞好新媒体宣传。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短信等手段,以及调查区域内有关单位的LED电子屏进行宣传1%人口抽样调查知识。宣传月和正式登记期间,要在政府公众网、统计局(内)外网和统计微博、固定电话和手机彩铃等适时宣传1%人口抽样调查内容。

 

  四是增强实效,搞好面对面宣传。发挥抽中乡镇(街道)、社区和调查员的作用,摸底登记阶段向每个被调查家庭发送宣传资料和宣传品,重点做好面对面宣传,及时答疑解惑,赢得他们的信任和支持。

 

  五是弘扬先进,搞好先进人物和事迹宣传。各市、县、区要总结和发现调查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例,及时向新闻媒体提供线索,邀请媒体记者体验调查工作流程,现场报道调查工作及登记工作进展情况,大力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激励调查人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