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集聚区承接产业转移的三大误区

14.11.2014  10:01

      当前,产业转移成为世界经济发展大趋势,我国东部沿海地区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的步伐也在逐渐加快。2009年至今,河南180个产业集聚区5年来累计实际利用省外资金达1.2万亿元,占同期全省的60.2%,已成为河南参与全球产业分工体系的重要窗口和承接产业转移的主平台。       与此同时,产业转移同样是一把双刃剑,需要重视趋利避害。一旦非理性承接转移产业,不仅难以在产业竞争性对接中取得预期的成效,甚至可能会恶化发展环境,延缓产业集聚区的发展。结合本人对产业转移和产业集聚区的长期跟踪研究,发现河南产业集聚区在承接产业转移时,一般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一、承接产业质量不高。一方面,部分产业集聚区在承接产业转移方面,存在“重引轻选、重量轻质”等现象;另一方面,承接的产业多处于产业链低端、盈利能力较弱的劳动密集型业,高新技术产业相对不足。       二、集群化程度不足。部分产业集聚区在承接产业转移时,只做到了企业空间布局上的集中,而在产业关联、产业链上下游方面处于离散状态,企业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不明确。       三、产业配套能力不足。部分产业集聚区只关注产业本身,不重视为企业与产业发展提供基础设施条件和软硬件服务。       针对以上问题,我建议产业集聚区在承接产业转移时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着力培育内生动力。产业集聚区要把承接产业转移与自身产业的优势紧密地结合,通过吸纳发达地区的资金、技术“消化吸收”,和本土企业实现嫁接,力争形成一批大中小企业相互配套、关联度大、带动力强、辐射面广、集约化高的优势产业集群,促使产业承接和自身发展的良性互动,带动经济跨越发展。       二、注重差异化发展。承接产业转移要利用好比较优势,基于本地区产业基础、经济特色、市场条件及经济发展规划,实行有差别吸纳和承接。       三、加强区域开放互动。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加强区域之间的交流合作,在更大范围内实现资源、产业、资本、技术、人才的集聚,实现区域经济合作,促进产业协同发展。       未来,河南各地在承接产业转移时,应坚决规避以上误区,统筹考虑本区域资源环境,把当前需要同长远发展结合起来,把发挥优势和结构优化结合起来,把政府规划和市场机制结合起来,为全国产业转移、区域发展、经济调整做出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