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新区部分路段增设交通信号及指示标志等设施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开封新区部分路段增设交通信号及指示标志等设施 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开封新区城市管理局 ,建设资金为 财政资金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开封市区内。
2.2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2.3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监理标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
3.2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及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监控系统资质 ,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 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 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含贰级临时建造师),项目经理还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非信号灯生产企业的投标文件中须出示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一个生产厂家只能授权一个投标企业参加投标,或具备生产能力的投标人不得将产品再授权其他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项目总监要求:拟派项目总监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 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3本项目施工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之间对中标签署的合同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3.4本项目投标人只允许投报一个标段。
3.5投标申请人应通过企业所在地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委托代理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日当天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联合体成员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7开标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联合体法定代表人指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持建造师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按弃权处理。
4. 投标保证金及资信保证金4.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基本账户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2%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4.2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提交一定数量的资信保证金,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10%,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收退,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报名5.1 请于 2015 年 1 月 19 日至 2015 年 1 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服务大厅 5015 室 12 号窗口(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开封市民之家五楼)报名。
投标人 携带① 营业执照副本 ② 资质证书副本 ③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施工标段提供) ④ 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到期的需提供继续教育材料)(施工标段提供) ⑤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标段提供)⑥项目总监注册证(监理标段提供) 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或 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函及法人身份证⑦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提供)
注 : 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均须提供 。
( 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并加盖申请人红章复印件壹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
5.2 招标文件售价施工标段 1000 元,图纸 300 元;监理标段 700 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本项目不提供邮寄服务)。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开封市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室以当天电子屏幕公布的为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 开封新区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开封市金明东街39号 地 址: 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
邮 编: 475000 邮 编: 450003
联 系 人: 刘先生 联 系 人: 杜先生、王女士
电 话: 13839963080 电 话: 0371—23656588
传 真: / 传 真: 0371—23656588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郑州经三路支行
账 号: / 账 号: 75837190269981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