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发布 遇车祸可先垫救命钱
12.11.2015 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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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
映象网讯(记者 阮海峰 实习生 高翠霞 文/图)11月9日,新修订的《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正式发布施行,这表明于2010年12月建立的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社会救助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
据悉,作为机动车交通部事故强制保险制度的补充,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主要用于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人身伤亡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因此,凡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以及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发生的事故的交通事故受害人均可申请该基金救助。
河南省财政厅副厅长赵庆业表示,救助基金承担的是社会救助职能,只是资金垫付,让交通事故受害人不错过“黄金72小时”抢救期,较少交通事故的死亡率和致残率,具有社会公益性,是救急不是救困,事后仍会向赔偿义务人追偿。
“该《管理办法》中也完善了相关追偿机制,保证救助基金健康运行。”赵庆业坦言,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将和财政、公安等相关部门合作完成救助基金的追偿工作。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对于救助基金的管理,河南省采用“同命同救助”的原则,即对在河南省内发生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实行全省统一管理办法、统一操作规程、统一审核尺度、统一垫付规则、统一信息平台、统一考核办法,采取省、市、县分级管理、委托社会专业机构承办等办法,确保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及时依法得到救助。
据了解,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于2010年12月开始运行,截至2015年6月底,全省累计使用救助基金3413.09万元,依法及时对1000多位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进行了救助。
(映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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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2015 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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