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男子买了两年的二手车 竟被原车主偷走
自己的东西卖给别人,其归属就发生变化了,要是管不住自己的手,就会触犯法律。昨日,记者从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一起盗窃案,偷车贼竟是原车主。二手车买卖有哪些注意事项?主审此案的法官做出提醒。
怪事|买了两年的二手车,被原车主“顺”走了
2016年10月的一天上午,郑州市民王先生发现自己停在单位旁的轿车不见了踪影。寻找无果后,王先生报了警。
半个月后,警方将偷车贼抓获。王先生一看,大吃一惊,原来,这个偷车贼不是别人,正是两年前把车卖给他的刘某。
2014年,王先生想买一辆二手车,经过一番挑选,最终花6万元从刘某手里买了一辆家用轿车,当时,车主把机动车登记证书、购买发票及车钥匙等当场交付给他。由于工作繁忙,双方一直没有去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2016年10月的一天,刘某在街上发现了这辆车,一时心动,用留存的备用钥匙将车开走,并以3.7万余元的价格,将车转卖给了其他人。
得知事件过程,王先生哭笑不得。刘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惠济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综合考虑被告人认罪态度、对社会危害性等情节,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提醒|买卖二手车纠纷呈上升趋势,买车时“多留个心眼”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二手车以其质优价低的特征赢得了不少车主的青睐,而由于购买二手车及后续事项所引发的纠纷也呈上升趋势。
主审法官提醒市民,在进行二手车交易时要摒弃怕麻烦心理,尽量到正规的二手车交易市场选购,并“多留个心眼”:首先要注意核查车主身份,注意查看车主身份证、机动车辆行驶证、购置税完税证明、购车发票或车辆过户交易发票、车辆缴纳保险记录等,必要时前往车管所核实确认;其次,尽量在专业人士的陪同下,对车辆车身及漆面、发动机、传动系统等车况进行仔细检查,核查是否系事故车、泡水车、火烧车、报废车等,必要时到双方均认可的权威机构进行检测。此外,在确认车主身份真实有效及车况良好后进行交易时,尽量订立书面形式的合同,并在合同中对交车地点、交车方式、付款方式以及签订合同时车辆使用年限、行驶里程,是否交付全部钥匙、机动车辆行驶证、购车发票以及一方违约后的责任承担问题都进行清楚明确的规定。
□记者段伟朵通讯员鲁维佳
【责任编辑:张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