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部署开展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寒冬送温暖”冬季专项救助行动

13.11.2017  13:41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民政部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工作部署,做好今冬明春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河南省民政厅印发了《关于在全省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豫民文〔2017〕27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从即日起至2018年3月15日在全省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 《通知》要求,全省民政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寒冬救助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学习宣传许帅精神化作推进实际工作的动力。各地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要依据相关法规政策,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公安、城管、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总结和借鉴开展寒冬救助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救助管理工作部门联动机制。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救助管理机构和托养场所的安全监管工作,在巩固提高大走访大调研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举措,补齐短板。要针对冬季气候寒冷的情况和救助管理服务工作的特殊要求,在春节前对救助机构和托养场所组织开展拉网式再排查,督促寻亲送返、照料服务、急病救治、站外托养、安全管理等方面责任的落实,确保受助人员有饭吃、有衣穿,患病人员得到及时救助。 (黄  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