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举报11类黑恶势力线索有奖,最高奖励20000元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邵可强 文图
为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踊跃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线索。5月31日,河南省公安厅对外发布《群众举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下简称办法)其中,对11类黑恶势力进行举报者,警方核实确认后将予以奖励,最高可奖励2万元。
举报方式
11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可举报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运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十一)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如何奖励
按照战果奖励1000元至20000元不等
《奖励办法》在如何设置奖金方面,彻底摒除了一切主观因素,采用“以战果体现价值”的客观标准。
根据战果大小为办案线索和抓捕线索分别设定1000至20000元不等的奖金,在取得相应战果后一次性兑现。
《奖励办法》规定:凡公安机关根据所举报的办案线索发现、打掉涉黑团伙的奖励人民币20000元;发现、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的奖励人民币10000元;破获恶势力具体犯罪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
公安机关根据所举报的抓捕线索,成功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集团主犯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抓获骨干成员的奖励人民币3000元;抓获一般成员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
举报方式
实名匿名举报均可
《奖励办法》明确规定:举报人可以采取实名和匿名两种方式进行举报。
通过信件、电话、短信及手机APP等各种媒介实名举报的,要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匿名举报的,可以自行编取6位以上数字密码作为本人代码代替姓名,公安机关以密码确认举报人并实施奖励。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举报人不管采用何种方式,都应当尽可能详述时间、地点、人员、后果等情况,以便于公安机关尽快破案、及时兑奖。
对举报线索实行首报奖励和次报补充奖励机制。
对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原则上只奖励第一举报人;对于补充举报新线索的,视具体情况予以奖励。举报顺序以省公安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公安厅“扫黑办”)受理举报的记录时间为准。
举报人根据公安机关发布的公告或通缉令提供黑恶违法犯罪线索的,按照公告或通缉令规定的奖金数额予以奖励,不再按本办法重复奖励。
奖励领取
奖金领取方式有三种
一是举报人到省公安厅“扫黑办”当面领取奖金的,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简述线索内容;
二是举报人委托他人领取奖金的,领取人须携带举报人授权委托书连同本人及举报人有效身份证件,并简述线索内容;
三是匿名举报人本人或委托他人领取奖金的,需提供举报人代码(匿名举报时提供的密码),并简述线索内容。
需要提醒的是,严禁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或虚报冒领奖金,违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隐私保护)故意或过失透露举报人、举报线索将从严处理
《奖励办法》实施后,全省公安机关将对所有举报线索实行专人管理。
所有涉黑涉恶线索的受理、流转、初查、宣传、答复、奖励等环节均有专人监管。对故意或过失透露举报人、举报线索的,一律按照相关规定从严处理。
同时,为免除举报人害怕遭遇打击报复的后顾之忧,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郑重承诺:“ 人民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的行为,应当受到社会的尊重和法律的保护。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公安机关将及时查处,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靳静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