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新规:下次请先问“我”!别着急直接把快递放菜鸟驿站
《电子商务法(草案)》增加规定: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将商品交由他人代收,应经收货人同意
新媒体建议标题:不征求同意直接把快递放驿站?《电子商务法(草案)》拟对快递懒哥说不!
又到周一,支持我们上班的动力是什么?不少小姐姐内心真正的的答案或许是:有各种快递可以收啦!不过,快递小哥偶尔也会让小姐姐们苦恼,比如,快递到了不送到家门口,而是不征求意见直接放在了附近的菜鸟驿站,一条短信通知你去取货。今后,这样的操作或许行不通了。27日下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电子商务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草案新增规定: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将商品交由他人代收的,应当经收货人同意。这是草案第四次提请常委会审议。
【变化1】明确快递交他人代收,应先征得收货人同意
快递不送货上门,而是送到了附近的菜鸟驿站,一条数字组成的验证码,是取货的暗号。
郑州市民杨女士介绍,此类驿站一般设置在小区周边,很多买家选择把快递寄往家里,但快递小哥送达快递时,上班族往往不在家。菜鸟驿站的出现,很好得解决了家里无人收货的矛盾。一般的菜鸟驿站3天内都是免费存货的,是互联网大背景下出现的便民举措。
不过,杨女士也发现了弊端。那就是,很多时候,她本人是在家的,也希望快递小哥可以送货上门,但她没有选择权,最近1年,所有寄往家里的快递,都默认送达驿站。有时候她忽略了短信,还可能把快递遗忘在驿站。
不想用驿站,想让直接送到家,怎么办?
快递不送货上门,私自把快递放在菜鸟驿站,让客户自提,这样做法违法吗?
……
记者在网上搜索,发现不少类似的抱怨。明明是便民的举措,因为个别快递小哥偷懒,没有征求买家意见而自作主张,反而带来新的麻烦。
此外,部分快递小哥把包裹直接放在传达室、直接放在快递柜等情况也时有发生。如何保证希望代收的代收,希望送货上门的送货上门呢?
草案第五十一条第二款增加规定:快递物流服务提供者将商品交由他人代收的,应当经收货人同意。
【变化2】未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电商平台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在某宝上买的大牌口红,却买到了假货……
利用某滴平台打车,却出现了车祸……
一旦出现了上述问题,消费者在向电商平台内经营者索赔的同时,能不能追究电商平台经营者的责任?也就是说,如果买到了假货,掌柜拒不担责,能不能向某宝索赔?此外,一旦出现了关系到消费者生命健康的问题,电商平台应承担怎样的责任?
草案三审稿中规定,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一些社会公众、电商平台企业和法院工作者提出,连带责任对平台经营者施加的责任过重,建议修改,与《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保持一致。
记者查询了解到,《侵权责任法》第37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因此,草案将 承担连带责任修改为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这样更为合理,也能够为消费者提供充分保障。
【链接】
2016年12月底,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首次审议 《电子商务法(草案)》,2017年10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次审议《电子商务法(草案)》,2018年6月1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第三次审议《电子商务法(草案)》。此次提请常委会是第四次审议。需要提醒读者注意的是,审议稿并非最终定稿,报道中提及的变化及亮点,需最终通过常委会表决通过,才能生效。
【责任编辑:钱艳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