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三门峡市盛元房地产为何能圈地售房?

16.04.2015  13:14

 

 

 

      土地手续还未齐全,工地地基刚刚开始,以收取预付款的形式已卖出一百多套房子。这一房产商惯用的融资手段如今在三门峡市再次上演,主角则是三门峡市盛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盛元·第壹城”房产项目。
      2015年4月13日上午,笔者在知情人的指引下来到了位于三门峡市经一路与建设路交汇处的“盛元·第壹城”房产项目售楼部咨询了解相关情况,工作人员热情的做了介绍:“这个“盛元·第壹城”项目马上开工的是一期工程,大部分是30层的高层建筑,都是两梯四户,均价在每平方3400元左右,春节前的团购价格每平方在3100元左右,现在团购价格已经上升至3300元每平方了,目前工地还未动工、开盘,属于认购阶段。我们这个售楼部是春节前的一个月也就是今年一月份刚刚设立的,全景沙盘还没有做呢,不过房子已经卖出去一半了……。”
      据工作人员介绍,在没有设立售楼部之前的2014年10月份盛元公司就收取购房预订金了,该项目的工期较长,大概需要两年时间,可能要到明年年底,现在不卖房只预定,预订方式为先交两万诚意金,十天以内付齐首付即可。顺着工作人员手指的方向,笔者看到售楼部后面的圈起的地界内还有房屋矗立着,一处空地上停放着几辆施工车辆。笔者以19层的一处楼房为例,让售楼部工作人员帮助做了计算,一套110平米左右的房子笔者要交约17万的认购金,根据楼层不同价位也不一样,而且就是以此种方式,开发商已卖出了150多套房子。
      对此,笔者以购房者名义到三门峡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行政窗口咨询了解关于盛元房地产公司就开发建设“盛元·第壹城”项目所用土地的相关手续以及土地出让金等情况,得到的答案是否定的。
      2010年4月,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预售,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不得参加任何展销活动。”而且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符合下列条件:(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权未经抵押;(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4)已经同金融机构签订预售款监管协议(5)已经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通过经一路的商户介绍:盛元房地产项目有王总和孙总等人合作开发,王总是张村的靠建材生意起家,孙总是靠投资担保公司起家,两人在三门峡的关系较广。按照保守估计,以每套收取15万计算,150套房源就已收取了两千多万。
      用地手续尚在办理中便卖出了150多套房子,并收取了千万巨款。面对盛元房地产公司长期的违法预售、融资的行为当地的监管部门是否知情?在此,提醒购房者在购买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所谓“团购房”、“商品房”时应慎之又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