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新增三家单位入选国家级婚姻登记机关

06.06.2014  20:37
近日,在国家民政部开展的第二批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工作中,我省共有6家单位被授予“全国3A级婚姻登记机关”,其中许昌市占了3个,分别是禹州市民政局、长葛市民政局和鄢陵县民政局。这是继去年襄城县民政局获得此项殊荣之后,我市在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中再次取得重大突破,在全省18个省辖市中排名第一位,受到了省民政厅的充分肯定和认可。 一、领导重视,摆上位置 婚姻登记连着千家万户,与百姓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婚姻登记机关是民政部门对外的窗口,服务百姓的平台,民政干部的形象。2012年,国家民政部开展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之初,许昌市民政局就响亮提出了“擦亮服务窗口,实现河南第一,创建全国样板”的工作目标,连续多年将创建工作纳入民政重点工作,局长办公会议每周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问题。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的通知》(许民文〔2012〕211号),将创建标准细化为20大项56小项,实行千分制考核,每项明确具体标准和分值,每年年中和年底分两次进行集中考评。对创建工作分值达到960分以上的进行通报表扬,对创建工作分值达不到800分的,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均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根据创建标准,结合本地实际,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创的工作机制。 二、加大投入,完善设施 按照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标准,2012年以来,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累计投入资金100余万元,对婚姻登记场所进行改造提升,努力改善服务用房和服务设施,不断完善环境布局,合理配置工作人员,为当事人营造宽敞、整洁、明亮、喜庆、温馨的登记氛围。一是电子化办公,信息化管理。所有县(市、区)婚姻登记处都配备了专用6至10台电脑、打印机和1至2台复印机,所有婚姻登记证件和各类审查处理表格均实现了电子打印;婚姻登记信息与全国系统联网,实现了资源共享。二是设置科学,功能配套。所有婚姻登记处均达到200平方米以上,分设了候登室,独立的结婚登记室、离婚登记室、档案室、颁证厅和婚姻家庭辅导室。候登区配备有老花镜、桌、椅、沙发、饮水机、空调和液晶电视等设施,最大程度为当事人提供方便。三是优先保障,配强人员。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先后从局机关抽调42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工作人员,充实到婚姻登记工作岗位,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四是重视档案,确保安全。每个县(市、区)都设有专门的婚姻登记档案室,配备有专职档案管理员,按照要求制定了详细的婚姻登记档案归档范围和整理办法,及时分类立卷装订各类婚姻档案,确保婚姻登记档案的完整、安全和有效使用。 三、依法登记,规范办理 一是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先后组织全市68名婚姻登记员参加了省、市民政部门开展的业务培训,经考核后,所有工作人员均取得婚姻登记资格证书和上岗证,做到服装统一,持证上岗,挂牌服务,态度热情,语言文明,行为得体。二是严格政策,规范办理。在登记和办证过程中,婚姻登记员严格执行登记工作行为规范和办理程序,认真履行询问职责和告知义务。对于不符合登记条件的,耐心细致做好政策解释,坚持做到“四不”,即当事人不到场不办、当事人不到法定婚龄不办、当事人手续不齐不办、当事人无民事行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不办。2012年以来,全市累计办理结婚登记18617对,离婚登记4049对,登记合格率达100%,没有出现1例违规现象。三是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婚姻登记与婚姻服务严格坚持人员、场地、收费、服装四分开,将婚姻登记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婚姻登记员照片、婚姻登记员岗位及职责,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制作成固定的长期公示栏,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 四、以人为本,提升服务 一是开设咨询服务。每个婚姻登记处都开通了专用咨询电话,电话号码可在当地114查询,在婚姻登记侯等区还有专人负责接待当事人咨询,为婚姻当事人提供温馨登记服务环境。二是开展预约服务。为满足群众需求,更好地为婚姻登记当事人服务,全市婚姻登记机关在双休日和重大节假日期间为结婚当事人提供预约登记,合理安排婚姻登记人员节日值班,保证婚姻登记当事人按照预约的时间正常办理婚姻登记。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为新人办理预约登记622件。三是提供亲情服务。把前来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当成自己的亲人,工作服务力求尽善尽美,努力做到“三个一”,即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个答复,实现“三个一”,即一流服务、一流效率、一流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