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7年丈夫因妻子患病失联 被判每月支付500元

11.12.2015  16:58

身边的事儿

俗话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现实生活中还真有这样的事。

2007年8月,叶县的徐某与杨某登记结婚。2015年1月,杨某因精神病复发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1万多元。住院初期,丈夫徐某曾入院探望。后经医生诊断,妻子杨某需要长期住院治疗,丈夫徐某遂不再露面,下落不明,直至被妻子杨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医药费和抚养费。

结果

近日,叶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原告妻子杨某因身患精神病,需要被告丈夫徐某尽夫妻间的扶养义务,但被告丈夫徐某离家出走后,对妻子不管不问,不尽夫妻间的扶养义务。原告妻子杨某要求被告丈夫徐某支付住院期间的医疗费及日常生活费,理由正当,予以支持。考虑到原告妻子杨某每月需要支付的药费、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被告丈夫徐某的负担能力等,法院判决被告徐某每月支付原告医药费、生活费共计500元。

(记者陈亚洲通讯员王青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