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元旅游"再揭旅游业界痼疾
作者:叶祝颐
只花一元钱,不仅可以玩转各大景点,还可以享受一趟国外旅行。记者调查了解到,为招徕游客,“一元旅游”频频露面。“一元旅游”如同天下掉下来的馅饼,但馅饼背后可能存在陷阱,不仅涉嫌低价倾销,还可能诱骗游客另行购物。对此,国家旅游局将对“不合理低价”为主要特征的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南京市旅游委员会已下发整改通知,要求途牛停止其“一元出境游”业务。(3月29日《新闻晨报》)
在一元钱买不到一块烧饼的年代,天上竟然掉下“一元旅游”的馅饼,如是旅游情景令人错愕。虽说低价旅游是好事,但是伴随超低价旅游的是强迫消费,半路甩客等旅游业痼疾。不少抢到“馅饼”的游客都感觉自己掉进了陷阱,大呼“上当”。
《旅游法》第三十五条明文规定,“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一元钱旅游实际上涉嫌违法。《旅游法》已于2013年开始实施,然而,一些旅游电商与旅行社依然以超低团费揽客,强迫消费屡禁不止,不文明旅游依然凸显。《旅游法》HOLD不住旅游行业乱象,不由得让人摇头叹息。
游客出游本是为了亲近山水、放松身心,结果却掉入旅行社设计的“一元旅游陷阱”,旅游行业乱象重生,既是在游客心中划下伤痕,也伤害了整个旅游市场的健康肌理。游客纷纷扫兴而归,国民旅游休闲计划岂不是空谈?
据业内人士介绍,团队旅游市场的现状是,由于门票、住宿、餐饮费用不断上涨,旅游市场竞争白热化,旅行社多采取压低旅游报价的手段,吸引客源,然后从旅游质量打折、频繁安排购物等环节中补足。多数导游不在旅行社拿工资,或者底薪非常微薄,他们的收入依赖于游客购物、参观自费景点,从中获取佣金、回扣。而且笔者发现,越是旅游市场开发较早的地方,这个问题越突出。导游吃回扣、拿提成的潜规则更是十分盛行。旅行社与游客对此都心照不宣。
编辑:王东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