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试行)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试行)》及举报方式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安排,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8年6月1日至7月1日进驻河南省开展督察“回头看”。现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试行)》进行公开,欢迎社会参与监督。如发现督察组成员存在违反《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试行)》的情形,可向中央纪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组和生态环境部直属机关纪委反映。邮箱为jb@mep. 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