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民买平板电脑只要“498”想退货却白瞎

22.10.2019  07:11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李尧

“出现任何问题可以无条件退货。”崔先生在电视上看到的这句话现已成为一句空话。几天前,他在看电视购物节目时相中了498元的平板电脑,当即打电话订购,拿到货后发现问题想退款,再次拨打电话,对方听闻要退货竟然不说话了……

买东西容易退货却很难

10月21日上午,荥阳市民崔先生说,10天前他看电视购物节目,栏目中推销者将一款品维尔品牌的平板电脑说得功能强大。“我看它既能上网又能打电话,功能全面,价格也不贵,只要498元,包括了机器的费用和电话费等费用,我就决定买一台。”随后,他拨打电视上显示的订购热线,对方回答了各种问题,问清地址后,双方约定货到付款。

没过几天,崔先生就收到了这款平板电脑,打开包装后,想试试机器咋样。但充上电后,摆弄了很久发现机器不咋好用,不管怎么设置也打不成电话。等家人回来后又试了试,可还是不行,“既然不能打电话,那498元中包含的电话费不就白瞎了吗?”崔先生心中有了退货的打算。

没想到的是,当他打电话给订购热线时,对方听闻要退货,竟然不说话了。任由崔先生在电话那头“喂喂……”对方就是不回应。他挂断电话再继续拨打,不论打几遍,当初一打就通的订购热线,就是没人接。

电视购物须多留个心眼

21日下午,记者以消费者身份拨打了崔先生提供的订购热线,当提出要退货时,对方便挂断电话,随后记者多次拨打,对方均在电话接通后挂断。“与在实体店购物不同,电视购物的风险要大得多,维权成本也比较高,成功维权的几率也比较小。因此,在选择电视购物时,一定要多留个心眼。”听到崔先生的遭遇,郑州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表示。

同时,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提供了三种维权渠道,供崔先生参考。“若电视购物不满意,崔先生可以找播放电视购物广告的电视台讨说法,也可以找所购商品的生产厂家或销售商家讨说法,最后还可以找到经营者所在地的消协或消费者所在地的消协帮忙维权。”

该工作人员提醒,“7天无理由退货15天无理由换货”,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的,任何卖家都不能无故违反这个规定,否则相关部门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与此同时,消费者在选择电视购物时,也应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并一定要在收货时与快递员当面验货,若对货物不满意或发现货物存在问题,消费者有“无理由退货”的权利。

郑州大学法学院张教授表示,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如果广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相关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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