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16〕11号

18.05.2016  17: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0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对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三门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11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名单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5月17日

附件:

注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资质证书编号

有效期限

1

三门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乙级

(豫)安职技字(2013)第B-0013号

2015.01.29

2

舞钢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研究所

乙级

(豫)安职技字(2013)第B-0028号

2015.07.05

3

汝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乙级

(豫)安职技字(2013)第B-0018号

2015.08.20

4

灵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丙级

(豫)安职技字(2013)第J-0003号

2015.07.07

5

新乡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丙级

(豫)安职技字(2013)第J-0004号

2015.07.07

6

许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丙级

(豫)安职技字(2013)第J-0017号

2015.08.05

7

淅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丙级

(豫)安职技字(2014)第J-0030号

2015.12.20

8

南阳宛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丙级

(豫)安职技字(2013)第J-0032号

2015.09.16

9

新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丙级

(豫)安职技字(2013)第J-0005号

2015.07.07

10

中牟县卫生防疫站

丙级

(豫)安职技字(2014)第J-0009号

2015.10.23

11

叶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丙级

(豫)安职技字(2013)第J-0035号

2016.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