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11月份CPI同比上涨1.2%

24.12.2015  21:27

      昨日,市统计部门公布我市11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相关情况。数据显示,11月份我市CPI同比上涨1.2%,其中,城市上涨1.3%,农村上涨1.2%。       数据显示,11月份,八大类商品中,除交通和通信、居住的价格较去年有小幅下降外,食品、烟酒、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的价格同比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上涨,八大类商品呈现“六涨二降”的态势。       从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变动情况看,11月份食品类价格同比上涨2.4%。据市统计部门公布的调查数据显示,11月份,食品类中的16小类商品有涨有降,其中肉禽及其制品的价格上涨最为突出,同比上涨8.0%,在外用膳食品价格同比上涨6.1%,水产品价格同比上涨5.2%。价格下降最大的是蛋类,同比下降9.0%。       烟酒类价格同比上涨4.1%,在八大类商品中涨幅最大。衣着类价格同比上涨2.3%,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价格同比上涨1.2%,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价格同比上涨1.3%,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同比上涨1.1%。       “从最能反映物价水平的环比数据来看,11月份,食品类中的16小类商品均有不同程度的上涨,这属于正常范围内的波动。”相关人士分析,随着天气逐渐变冷,农产品生产成本和运输环节的成本则相应增加,食品类价格尤其是鲜菜水果价格会有小幅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