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瑞春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1#地块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郑经采公开(2015WXDL)27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瑞春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1#地块监理 已由国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以 郑经投发(2014)25号、郑经联会纪(2014)1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 郑州经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一标段:1#、3#、4#、12#、辅助用房、车库;约102117.14㎡
二标段:2#、5#、7#、8#、13#、邻里中心、车库;约106169.63㎡
三标段:6#、9#、10#、11#、14#、幼儿园、车库。约105819.59㎡
2.2项目概况
2.2.1郑州经开区经开第二十二大街以东,经南十二路以北,经南十一路以南,经开第二十三大街以西合围区域。
2.3招标范围:
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2.4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有效。
3.2本次招标要求:
3.2.1监理一、二、三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拟派项目总监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证明(以本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
3.3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
投标人近 3 年(指 2012 年 01 月 01 日起至今)以来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 2 个;
注:类似项目是指我国境内的居住小区建筑工程项目(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最多只能报2个标段。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3月 16日至 2015 年3月 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 00 分至 11 时3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正光路22号(正光路与德厚街交叉口)行署国际广场E座8楼0811房间 报名。
4.2报名须持:①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副本)、③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职称证书、④公司及项目总监类似项目业绩(不得重复)(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⑤项目总监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证明(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章)、⑥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⑦单位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人、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⑧组织机构代码证、⑨其他有关资料。
注:1.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和留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两套;
2. 以上材料报监督部门核查。
4.3报名时还需提供廉政资格审查所需有关资料,详见附件。
4.4报名结束后,请投标人到郑州市高新区检察院办理投标申请人廉政资格审查(办理时间请看附件通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廉政资格审查的投标申请人,请在 郑州市正光路22号(正光路与德厚街交叉口)行署国际广场E座8楼0811房间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3为方便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提供电子招标文件在线下载功能,投标人如有需要,可在阳光易招电子招标平台电子注册并办理认证证书。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或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另行通知 ,地点为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经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经济技术开发区 地 址:行署国际广场E座8楼
联系人:王老师 徐老师 联 系 人:李冉 吴冰凯
电 话:0371-86601566 电 话:0371-65997388
传 真: 传 真:0371-65528297
2015 年 3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