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想到龙湖野泳?不行!郑东新区出动警力集中整治

30.05.2019  07:11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林冲通讯员李盼

随着气温逐渐升高,游泳消暑的市民逐渐增多。相比游泳馆,许多游泳爱好者更喜欢选择河边或湖边游泳。其中,水域广阔且紧邻公园、运动场的龙湖、龙子湖成了“野泳”重灾区。昨天早上,郑东新区水务部门组织郑东公安分局水上派出所、兴东水利水电公司,出动警力30余人、安保人员80余人,对龙湖和龙子湖区域“野泳”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劝离“野泳”人员170余人,并带走一名裸泳男子。

早上5点半,整治行动小组完成布岗,出动水上派出所巡警30余人,警车2辆;兴东水利安保80余人,巡逻车3辆,巡逻船3艘,深入龙湖、龙子湖及周边水域开展重点巡逻,向晨练市民进行安全宣传,有效劝阻下水游泳人员170余人,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在龙湖水域,一名男子正一丝不挂地进行“裸泳”,水上派出所民警对其批评教育后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处理。

在龙子湖水域,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看到两名身着泳装的男子坐在沿湖观光带的长椅上,神色轻松地观望着行动人员的工作,并不时交流着“野泳”的技巧和心得。

兴东水利水电公司副总经理方辉告诉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立夏以后,该公司把“安全巡防”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对《郑州市龙湖水域保护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的游泳、洗澡、网鱼、垂钓等行为进行劝阻,但劝阻工作常常不被游泳、钓鱼爱好者所理解,工作难度很大,但是为了保障市民安全,保护水域环境,管养人员克服了很多困难,实现了管养范围内零溺亡事故发生。

郑东新区水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近期,龙湖、龙子湖及周边水域野泳、野钓等不文明现象频发,该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郑州市龙湖水域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联合水上派出所、水务管养单位加强行动的督察频次,继续保持常态化管理,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巩固整治成效。同时,郑东新区将积极开展水域安全“六进”宣传活动,即通过“进校园、进班级、进社区、进楼宇、进工地、进工棚”进行宣传引导,真正构建起安全和谐的郑东水事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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