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教体局廉洁过“双节”

15.09.2016  00:03
  2016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及县委、县纪委要求,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格执行廉洁过节各项规定。鹿邑县教体局九个“严禁”确保“双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      鹿邑县教体局专门下发《通知》,《通知》要求全县教育系统各单位双节期间要“三个严禁”。即严禁在“双节”期间组织公款旅游,严禁接受下属单位、服务管理对象的吃请,严禁以节日之名滥发实物、津贴补贴和奖金。全县教育系统各级党员干部要用“六个严禁”约束自身。即严禁用公款接待亲朋好友,严禁用公款组织亲朋好友外出旅游,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受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身为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铺张浪费,带头移风易俗、厉行节约。      双节期间,鹿邑县教体局纪检组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对顶风违纪行为要严查重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单位和个人,除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外,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领导责任。      (鹿邑县教体局 刘旭 王晨晨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