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打击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再出实招

07.04.2016  13:20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学生上下学乘车安全,鹿邑县教体局立足实际,牢固树立“安全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的理念,注重从加强专项整治向工作常态化转变,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      一是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全县各校优化工作方法,教育和引导中小学生养成自觉抵制非法接送车辆的意识、维护自身安全的良好行为;通过召开专题会、培训会等,增强广大教育教学工作者安全责任感;利用主题班会、家长会、向学生家长发放“一封信”等形式,向学生及家长宣传乘坐非法接送学生车辆的危害;发动群众参与,设立举报电话,建立奖励机制,鼓励广大群众举报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全面排查,严加管理。在原来摸排情况的基础上,教体局形成动态检查机制,随时掌握每一所学校学生接送情况。做到“防严盯死”,坚持“露头就打”,将安全隐患消灭在源头。严厉打击非法办学现象,压缩非法接送学生车辆赖以生存的空间。鼓励学校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校车并完善车辆手续,同时建立完备的管理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基础实、台账全,为实行校车户籍化管理奠定基础。      三是强化落实,严肃问责。教体局按照“属地管理”“一岗双责”原则,对各校开展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工作效果进行督查。凡督查时发现仍使用未经审批的车辆接送学生的,对学校所属中心校校长、安全校长、包片校长及涉事学校校长进行诫勉谈话,是民办学校的暂停拨付生均经费。发现同一所学校再次使用非法车辆接送学生的,学校所属中心校校长、安全校长就地免职,包片校长、涉事学校校长予以撤职,是民办学校的停拨生均经费、吊销办学许可证;对所有查实的非法接送学生车辆一律扣留,集中停放,交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理。      (鹿邑县教体局 刘旭 张国磊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