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残联用好“第一种形态”,筑牢廉政防线

02.08.2016  10:39

      近日,鹤壁市残联党组书记、纪检组长联名写了一封《致各县区残联理事长的廉政提示信》,对省委巡视组在省残联巡视时发现的,我省部分地区发放残疾人救助物资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要求各县区残联理事长以此为鉴,站在履行主体责任的高度,认真自查自纠,做到举一反三,把各项涉及残疾人切身利益的项目实施好。

      今年以来,按照鹤壁市纪委、省纪委驻省残联纪检组的工作安排,以及市残联年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要求,市残联党组、纪检组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先后开展了残疾人证核发管理督导检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专项审查、侵害残疾人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残疾人救助项目物资发放情况专项检查。纪检组坚持关口前移,挺纪在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党组进行了通报,提出了建议,由党组书记约谈了个别县区残联主要领导。防微杜渐、忧在未萌。充分用好“第一种形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让党员干部既感受到纪律的约束,又感受到了党组织的关心爱护,促进了各项残疾人工作进一步规范化,起到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