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荣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29.09.2014  10:09

9月25日,在山东省淄博市召开的2014年中国城市森林建设座谈会上,鹤壁市喜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又增添一张靓丽的“国字号”名片,标志着鹤壁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迈上了新台阶。市委常委、副市长于燕代表鹤壁市接受颁奖。

国家森林城市是一座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最高荣誉,也是目前我国对城市生态建设成就的最高评价。由国家关注森林活动组委会举办的中国城市森林建设评选活动自2004年开始,每年评选一次,宗旨是“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2014年中国城市森林建设座谈会由国家关注森林活动组织委员会举办,国家林业局、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山东省人民政府、经济日报社共同主办,山东省林业厅、淄博市人民政府承办。会议分别向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的城市代表、第五届关注森林奖的代表、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称号的单位代表授牌。除我市之外,另有山东省淄博市等17座城市获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至此全国共有国家森林城市75个。

2014年中国城市森林建设座谈会主题为“城市森林、民生福祉、美好家园”。与会代表围绕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森林建设理念、发展模式和成功经验进行了广泛交流和深入探讨,部分获奖城市市长就城市森林与发展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提升城市品质和民生福祉、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等作了主旨演讲。

作为以煤为主的资源型城市,我市获得国家森林城市这顶生机盎然的绿色生态桂冠来之不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