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教育局荣获“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
16.06.2014 20:49
本文来源: 教育厅
经鹤壁市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年终综合考评,鹤壁市教育局连续6年被评为鹤壁市节能工作先进单位。2014年4月,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公布第一批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名单的通知》(豫事文[2014]57号),命名鹤壁市教育局为“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近年来,鹤壁市教育局对节能工作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放在重要议事日程,努力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多措并举,打造节约型机关,建设节约型系统,积极争创“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通过创建活动,带动节能工作深入开展。一是建立机构,明确责任,二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三是建章立制,搞好日常节能管理,四是认真落实节能经费,大力实施节能改造。
通过多种努力,鹤壁市市直教育系统节能工作效果明显。从2008年到2013年,共计节电788.588万度,节水114.5307万吨,节油5.9785万升,全年人均用电,由2008年的280.3度下降到2013年的97.11度,下降了65.36%;全年人均用水,由2008年的35.7吨下降到2013年的9.12吨,下降了75%;全年单车油耗,由2008年的4200升下降到2013年的2800升,下降了33.3%。
(鹤壁市教育局 董民全 陈敏 供稿)
本文来源: 教育厅
16.06.2014 2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