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纪律,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刹住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可能出现的不正之风,9月7日,鹤壁市教育局召开专题会议,对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各党支部纪检员和市直各学校党支部纪检员再次强调有关规定和要求。
一是严格执行规定,紧盯时间节点。教育局要求各校、单位在节日期间,要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市委实施细则和教育局十项规定,紧盯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要节点,突出抓好反对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学校教职工不参与任何违规招生和违规办学活动,不搞有偿家教,不私自办班,不擅自在学校外培训机构兼课;不向学生乱收费,乱罚款,不向学生推销商品或强迫学生购买规定书目以外的学习资料;不得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要自觉抵制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的不正之风。
二是完善制度机制,落实主体责任。教育局明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模范遵守规定,从严要求自己、家人和身边的工作人员。市直学校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廉洁教育,做到预防在先,抓早抓小,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推进作风建设。市教育局将畅通举报监督渠道,组织人员进行暗访督查,坚持“一案双查”,对顶风违纪的行为快查严处,对管理不力导致本单位、本部门发生严重违纪问题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影响恶劣的案件要对相关领导严肃问责,做到违纪必究、执纪必严,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鹤壁市教育局 董民全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