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总工会为大病困难职工送温暖

09.12.2015  09:37
    鹤壁市总工会日前召开专门会议,启动对患有重大疾病困难职工救助活动,同时,印发文件规定,明确大病困难职工认定条件,严格大病救助申报程序,确保全市困难职工家庭过一个温暖祥和的“双节”。

    鹤壁市总工会明确救助申报条件。申报人必须是在职职工工会会员本人患重大疾病,当年住院治疗后,医疗费用经医疗保障部门二次报销后自费部分超出职工家庭年度收入总额者方符合救助条件,具体救助对象和金额视困难程度核定。严格救助申报程序,做到公开、公正、透明,患有重大疾病职工所在单位工会和居住地帮扶工作站,须对申请职工进行“双入户”调查,在单位、帮扶工作站进行“双公示”。同时,市总工会将大病困难职工的救助条件、申报程序、提供材料等情况,发布在市总工会网站以及当地等新闻媒体上,并公布了各县区工会、产业工会等基层工会电话,方便困难职工咨询。目前,各级工会的困难职工申报工作正在进行中。

    据了解,今年鹤壁市总工会将筹集资金200多万元,救助大病及困难职工400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