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局连续6年获全市完成目标先进单位受政府表彰

11.02.2015  18:09

 

2月3日,鹤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表彰2014 年度完成责任目标先进单位和完成责任目标单位的决定》(鹤政〔2015〕3 号),授予鹤壁市局2014 年度完成责任目标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这也是该局连续第6年获此荣誉。

2014年,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税收形势,鹤壁市局以贯彻“三个服务”、“六个地税”建设为契机,强化分析深刻认识新常态、改进措施主动适应新常态,取得了各项工作的圆满胜利。

一是地税收入迈上新台阶。2014年,地税收入首次突破30亿元大关,全市地税部门组织地税收入305014万元,同比增长18.7%,增收48031万元,其中税收292355万元,同比增长19.4%,增收47452万元;地方级税收273055万元,为年计划253900万元的107.5%,同比增长21%,增收47404万元,进度和增速居全省省辖市第一位。

二是依法治税迈出新步伐。联合市检察院开展房地产税收专项治理,查补税款1.52亿元。开展2014年度税源清查,入库税款2007万元。积极推动审批中未标明建设用地人的耕地占用税规范化管理,清缴税款5700万元。开展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检查、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查补税款4000余万元,荣获全省“六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先进单位。

三是服务发展实现新突破。落实国家税制改革部署,认真执行结构性减税政策,确认免税权益性投资收益14户2.3亿元、加计税前扣除30户2593万元,办理各类减免税238户2377万元。全面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开展“学习焦裕禄,服务纳税人”活动,成立了12个纳税人维权服务室,推动了纳税服务工作向纵深层次发展

四是征管质效实现新提升。深化纳税评估,入库税款6600万元。完成了存量房评估系统数据更新,修正系数6353条,片区由原来的17个增至31个,分区由111个增加至208个,存量房系统运行以来,评估计价高出申报价格41%,入库税款3097万元。强化114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深化风险管理促规范。

五是干部队伍激发新活力。积极推进“五型班子”建设,扎实开展全市地税系统“大谈访”活动,建立健全教育、管理、服务、激励党员长效机制,举办各类培训20期,参训3500余人次,有效激发了队伍活力,获得河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河南省优秀“文明使者志愿服务之星”团队、鹤壁市公务员集体二等功。

六是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新成效。深化“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实践,被国家税务总局确定为第二批活动28个联系点之一。坚持开门搞活动,广纳谏言8000余条,立行立改、限期整改问题31项,解决问题进度达到86%,“群众三评”满意率均为100%,多项经验在全省和全国税务系统推广。

七是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进展。建立具有鹤壁地税特色的“435”工作法,全面推进“两个责任”落实。加强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清白税官郭付英》获省纪委第三届“中原清风杯”优秀电教片及廉政公益广告征集评选活动二等奖,《党员干部廉政格言集锦》获第七届省社会科学普及优秀作品特等奖,全系统没有发生违规违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