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出台《鹤壁市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实施细则(试行)》

09.01.2019  23:10

 

日前,经鹤壁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鹤壁市印发了《鹤壁市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实施细则(试行)》。划定自然生态空间467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21.84%。实行严格的用途管制,为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建设美好家园提供了法制保障,在保护的同时,注重生态环境修复和治理,确保鹤壁市生态数量不减少、生态质量不降低、生态环境有改善目标的实现。(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娄彦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