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债权人拘禁殴打债务人 索债不成又获刑

26.08.2016  08:39

  记者 张学军 通讯员 岳晓辰

  东方今报鹤壁讯 欠债不还,债权人将债务人非法拘禁,不仅索债无果,还触犯了刑法。近日,淇滨区法院以被告人靳某、荣某犯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七个月、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5年7月22日12时许,被告人靳某、荣某为向耿某索要债务,伙同他人强行将耿某带到该市某快捷酒店限制其人身自由。其间,荣某等人对耿某进行殴打,直到当日21时许才让耿某离开。案发后,被告人靳某、荣某取得被害人耿某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靳某、荣某为索取债务非法拘禁他人,二人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且在非法拘禁他人过程中有殴打情节,应从重处罚。靳某、荣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