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走到这儿车辆可调头?》追踪:非法开口近20年,谁该担责?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李岩 施学霞
原焦高速公路郑州方向52-53公里处隔离护栏双向被拆、开设平面交叉道口、车辆可以调头一事经大河客户端及大河报5月11日AI·08版、5月14日AI·12版连续报道后,引发社会多方持续关注和热议。
不少网友表示,双向开设平面交叉道口明显违规,却能够存在近20年,相关部门是否不作为?该不该追责?同时,占用高速公路用地、在高速公路开设出入口建设苗圃,是否具有相关手续,是否乱作为?
一起奇葩事件的背后,安全问题、执法问题、管理问题、追责问题,引人瞩目。
●回应:
道口暂时封闭,堵塞安全漏洞
5月14日下午4时,负责原焦高速公路路产管理的焦作市新时代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裴新红向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通报了相关情况。
他说,大河报报道当天,该公司十分重视,当即召开了班子会议,经过研究,决定先行封闭道口。随后,该公司派出人员,于次日中午将拆开的高速公路两侧平面交叉道口进行了封闭处理。
裴新红坦承,高速公路开设平面交叉道口确实十分危险,也与相关法规不符,他们封堵就是为了堵塞安全漏洞。
此前,该公司有关人士说,“我们认为,这不是安全隐患,这是安全明患。因为我们去查看时,车辆拐上高速公路,也是险象环生,提心吊胆。”
“感谢大河报的监督,为我们减少了一处风险,因为一旦发生事故,可不是闹着玩儿的,有可能是连环重大事故。”上述人士说。
此前,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来到事发现场处发现,原先被拆除的原焦高速公路两侧隔离护栏确实均已被封闭,原有的平面交叉道口已经无法出入高速公路,其它依旧。
●质疑1:
高速公路用地控制严格,苗圃咋就建了?
对此事件,不少网友在讨论时均表示,高速公路用地的占用管理十分严格,而苗圃是如何占用高速公路用地而建成的呢?
“占用高速公路用地搞建设,涉及交通安全,监管严格,这个苗圃建设合规吗?”一位关注此事的车友说,高速公路开平交道口的奇葩行为背后,就是这种奇葩的苗圃建设形式,“两个奇葩的背后,应该有更多的违法违规,因为要是法律允许这样搞,那就乱套了!”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实地查看发现,该苗圃内,建设了不少永久性房屋,距离高速公路很近,目测均在50米以内,最近的不到20米。
根据《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第26条规定,修建铁路、水利工程及其他建设工程,确需占用高速公路用地、挖掘高速公路的,建设单位应当商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报经有管辖权的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须征得公安机关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该条例第28条也规定,国家重点高速公路用地两侧外各五十米、其他高速公路用地两侧外各三十米、高速公路立交桥、匝道、收费站外侧各一百米范围内为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新建、扩建建筑物或者地面构筑物。
按照上述规定,该苗圃及内部建筑物工程的建设,是需要审批的。
至于紧邻高速公路而建、通过平交道口出入高速公路的苗圃何以建成,裴新红说,据他了解,此处最早是准备建服务区,但因为种种原因未建,而后改成了苗圃。至于具体情况,他表示也不是太清楚,会研究下一步如何处置。
●质疑2:
开道口涉违规近20年,究竟该如何问责?
根据焦作市新时代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路产管理处执法人员及该公司相关部门人员说法,报社报道的隔离护栏开口时间是在高速建成之初,与该苗圃同时,大约是在2001年。
平交道口这一情况,按照《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第31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移动、涂改高速公路标志、标线、标桩、界桩以及其他附属设施;不得填充高速公路边沟、开设平面交叉道口”之规定,明显违规。
《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也规定,省、省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做好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督促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完善高速公路服务设施,保障高速公路完好、畅通。省、省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应当检查、制止各种侵占、损坏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用地、高速公路附属设施的行为。
“法律法规规定这么明确,一般市民都知道,但他们作为管理部门,却置若罔闻,而且不依法进行监管和制止,这是不是不作为?”有网友说。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注意到,网友的这种质疑,也是有法可依。
上述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交通主管部门、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法定职责,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作为管理部门,焦作市新时代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更应该知法、守法,并且加强监管,积极主动纠正原焦高速公路上存在的不法问题,而不是等到媒体曝光之后再被动整改。”有车友说。
他们认为,从目前情况看,焦作市新时代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有关人员属于典型的不作为,已经涉嫌违规、违法,相关部门应该启动问责程序。
●进展: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介入,尚未回复追责问题
5月15日下午,就追责等相关问题,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来到河南省交通运输厅。问及这种在高速公路开口近20年的情况是否合法,接待采访的该厅办公室宣传科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样安全隐患很大,肯定不合法。
至于追责,该负责人说,按照相关规定,原焦高速是焦作市人民政府投资建设,路政管理权限在焦作地方。如果追责,追责对象肯定也是焦作市新时代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这样的路政管理单位。至于究竟如何追责,他需要向相关部门了解后才能回复。
截止5月18日下午6时,已经3天过去了,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尚未收到书面回复。
此前,包括裴新红在内的焦作市新时代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都曾表示,追责问题,不是他们的职责,他们管不了。
来源:大河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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