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3条高速公路超概算10.55亿元 62家承包商
审计披露,河南省境内的济邵高速、岭南高速、安南高速,在建设过程中超概算10.55亿元,平均超概算率为10.34%。
这是河南省审计厅12日公布的3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草案审计结果公告中披露的。审计同时指出,3条高速还存在“不合理投资支出增加1.85亿元”。
2013年6月至7月,河南省审计厅对济源至邵源高速公路(简称济邵高速)、二连浩特至广州高速公路分水岭至南阳段(简称岭南高速)、安阳至南乐高速公路(简称安南高速)等3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3个项目的建设单位分别为河南省济邵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简称济邵公司)、河南岭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简称岭南公司)、河南省安阳至南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简称安南公司)。
审计发现,3个项目的建设单位在与153家施工单位结算时,多计量结算工程价款合计7923.33万元。主要原因是一些工程项目工程量计量不实。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3家建设单位已按审计决定要求依法据实计量结算了与153家施工单位的工程价款。
审计发现,3家建设单位合计多计未完成工程投资和预留费用5785.33万元,岭南公司多支付征地补偿款369.33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3家建设单位已按审计决定要求核减项目决算投资合计5785.33万元,岭南公司多支付永久性征地补偿款369.33万元,正按有关程序进行追还。
此外,相关运营管理单位占用济邵公司、岭南公司两个单位建设资金合计2.65亿元,主要是代项目运营单位垫付通车后的银行贷款利息及有关费用。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济邵公司、岭南公司已按审计决定要求收回被占用的建设资金。
审计还发现,岭南公司、安南公司两个单位在工程实施中未按规定将跨铁路桥梁、路面煤油稀释沥青透层等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涉及金额2.92亿元。3条高速公路建设中有2家施工单位涉嫌借用资质承揽工程、4家施工单位涉嫌违法分包工程问题。同时,3条高速公路共计62家承包商未按规定提供与项目直接相关的证明材料
据了解,3条高速不合理投资支出增加1.85亿元,主要是由于建设管理单位未按有关文件政策规定调整变更项目计量结算单价、建设单位对分割工程未执行原合同计量单价等原因造成。
而3条高速公路超概算10.55亿元的主要原因:初步设计概算编制不够细致;采用初步设计进行招标,建设中较初步设计变化较大,引发变更多;概算执行监管力度不够,对工程建设全过程造价缺乏十分严格的有效控制,存在多计量、损失浪费和概算外项目情况;物价上涨,材料、征地拆迁费用增加等。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河南省交通运输厅高度重视,认真分析超概算原因,并研究制定了6个针对性的办法和8项台账,旨在强化投资控制的科学化、合理化。同时明确规定,概算一经批准,除国家政策性调整之外,不得突破。今后对工程造价不能严格管理,造成严重超概算的,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项目公司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停职或免职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与相应党政纪处分。
责任编辑:郭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