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考期间加强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单位:
高考即将来临,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高考期间加强高校在校学生管理的通知》(教电〔2015〕20号)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生的日常管理
今年高考将于6月7日、8日(周日、周一)举行。各学院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调整好教学安排,坚持正常的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要严格请销假制度,一般不允许请假,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应核清原因,除常规审批程序外,要经上一级主管领导审核把关。对无故未到校、不参加学校统一的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者,要逐人查清去向,对去向可疑者,要深查细究,防止学生参与替考。
二、组织开展专题教育活动
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把省招委会办公室《致全省2015年高考考生及家长的一封信》传达到每一位学生,使广大学生明白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严重危害性和高度危险性。对已违规报考、试图参与作弊、预备充当“枪手”的,要加强教育引导,只要在高考前主动交出准考证,退出考试的,一律不予追究;否则,一经查出,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一律开除学籍;触犯法律的,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三、净化校园环境
各学院相关单位要加强校园环境检查,如发现组织替考、寻找“抢手”、售卖考试答案、作弊器材等线索,要及时清理、报告。
四、强化监督管理
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学院要加强领导,明确负责部门,责任落实到人,坚持谁管理、谁负责;对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必须坚持谁批准、谁负责;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替考舞弊者,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各学院要将此通知精神传达到本学院每位学生(包括研究生),并切实组织好学生管理工作。
附件:致全省2015年高考考生及家长的一封信.doc
学工部
201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