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河南高考替考案的武汉高校学生已被开除学籍

02.08.2014  18:47

今年高考期间,河南省开封市杞县、通许县发生高考替考舞弊案件。经公安机关确认的替考“枪手”,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已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的处理。

昨日,华中师范大学表示,经公安机关确认,该校有一名研究生参与了替考,学校对此高度重视,进行了严肃的调查处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21号令)第五十四条第四款和《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违纪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四款规定,在充分听取该生陈述和申辩的基础上,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其开除学籍处分。目前,该生已离开学校。华中师范大学称,希望全体学生以此为戒,增强法律意识与诚信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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