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高清视频会议系统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的委托,就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高清视频会议系统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招标项目概况
2.1采购编号: XCZB09-1501009
2.2项目名称: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高清视频会议系统项目
2.3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高清视频会议系统软件、硬件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5 供货及安装期:3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两年财务状况处于连续盈利状态;最近三年内,在政府采购和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记录;具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投标人应具有信息产业部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3.3 投标人应具有省级范围内独立完成音视频通信设备、计算机网络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后期维护其正常运行的能力;投标人应至少提供壹份相关类似合同业绩(2012年1月1日至今);
3.4 投标人必须为制造商或经其合法授权的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专项授权的代理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接受一家投标人报名(以先报为准);
3.5 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6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2月26日至 2015 年3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 00分 至 12时 00分 ,下午 14时 30分 至 17时 00分 (北京时间,下同),至郑州市文化路优胜南路国奥大厦1613室报名。
4.2 报名须持:
报名时请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行许可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合同业绩、生产厂家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专项授权书(代理商投标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查验,留取加盖公章复印件两份
5. 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方可购买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2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3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优胜南路国奥大厦1613室。
6. 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6.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5年3月24日上午9时30分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8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等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1613室
联 系 人:张莉茹 王震宇
电 话:0371-55056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