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这6类高校毕业生注意,有1500元的补贴可申领

09.03.2018  19:21

  3月9日,河南商报记者获悉,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联合发出通知,河南省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启动申领,符合条件的可领取1500元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3月25日之前提交申请。

此次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对象包括河南省行政区域内有就业创业愿望并积极求职创业的6类毕业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毕业年度内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的毕业生、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网络图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情形的高校毕业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情形申报,不得重复享受。符合上述条件的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的求职创业补贴,参照本通知执行。

按照政策,毕业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通过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全日制高等学校毕业年度(即毕业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毕业生。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是指经省政府或省人社部门审批认定,在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中学籍注册为全日制高级工、预备技师的毕业生。

根据安排,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申请应在3月25日前提交所在高校就业部门。未离校高校毕业生持学生证或学籍证明可直接到高校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申办就业创业证,也可由高校就业部门集中代办。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对申请办证的毕业生要精简程序,及时核发《就业创业证》。

政策要求,补贴发放须按照诚实守信、自愿申请、公平公正、分级管理和以高校为单元一次性集中办理、统一发放、专款专用的原则,委托办学、合作办学或独立学院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由其学籍注册高校集中受理,省属高校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民办高校、技师学院和市属高校向所在省辖市或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

符合条件的每人按1500元,一次性发放。支付、发放补贴统一采用转账方式,获取补贴资格的学生,高校应于每年6月25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至学生本人银行账户。

监督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办统筹就业处:0371—69690077;[email protected]

省教育厅学生处:0371—65795552;[email protected]

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0371--65808705;[email protected]

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0371--65507807;[email protected]

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宣传教育处:0371-65919553;[email protected]

省残疾人联合会就业服务中心:0371--60856590;[email protected]

【责任编辑:靳静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