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高校将开设创新创业教育必修课和选修课

31.05.2016  11:55

  近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旨在加快我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加强创新创业人才培养,造就一大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

   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路线图敲定

  按照计划,2016年起,全面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强化宣传、提高认识、总结经验、建立机制、深入实施;到2017年,普及创新创业教育,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和先进经验,认定一批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示范高校和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示范基地、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孵化服务载体,实现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预期目标;到2020年,建立健全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自主学习、指导帮扶、文化引领等多位一体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明显增强,投身创新创业实践的学生显著增加,高校人才培养质量显著提升,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明显提高。

   建立跨学科、跨专业培养新机制

  为推进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意见》提出,深入实施系列“卓越计划”、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等,举办形式多样的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探索建立校校、校企、校地以及国际合作与交流的协同育人新机制,积极吸引社会资源和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投入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形成特色鲜明、成效显著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学科专业间的协同,打通一级学科或专业类下相近学科专业的基础课程,开设跨学科专业的交叉课程,探索建立跨高校、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促进人才培养由学科专业单一型向多学科融合型转变。推进职业发展与创业就业指导教育,将创业就业类课程建设纳入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

   开设创新创业教育必修课和选修课

  《意见》要求,各高校要根据学校办学特点,结合学生实际,面向全体学生开设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造学、创业基础、就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建设依次递进、有机衔接、科学合理的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群。

   在校大学生可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

  为加强学分制学籍管理,《意见》提出,实行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支持在校大学生结合所学专业创新创业,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保护学生的兴趣爱好,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

  《意见》要求,各高校要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将学生参加创业培训、学习在线开放课程、参加学术报告会、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可以将学生参与学科竞赛、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鼓励为有创新创业意愿和潜质的学生制定专门培养计划,建立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实施个性化培养。(记者 黄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