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氏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尉氏县2014年蔡庄镇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4.11.2014  14:51
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尉氏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委托,就尉氏县2014年蔡庄镇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尉氏县2014年蔡庄镇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项目
二、项目编号:尉财采2014(068号)
三、项目基本情况:
3.1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
3.2工程地点:尉氏县蔡庄镇。
3.3计划总投资:约1143.41万元。
3.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5建设工期:30日历天。
3.6 质量要求:合格。
3.7 标段划分:
第二标段:新建渠系建筑物34座。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4.1施工标段
第二标段: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且具有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2企业信誉良好,具有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两个月有效期范围内);
4.3 本招标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4.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11月24日至2014年11月2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 -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
六、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及售价:地点为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尉氏县福星大道天泰广场西邻开源机械厂院内西二楼),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七、报名时应携带资料如下:
施工标段: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继续教育证及无在建工程承诺函,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两个月有效期内)。
(以上证件携带原件供查验,留两套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未按要求装订,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注: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尉氏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    系  人:  崔先生    刘先生                                           
联 系 电 话: 13723296997    13723216908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焦先生   
电              话:0371-68766663 
2014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