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7年考试录用高层次紧缺职位公务员面试及体检工作安排的公告

17.03.2018  04:21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直机关2017年考试录用高层次紧缺职位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人社〔2018〕4号),按拟录用职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面试资格(名单附后)。我委本次拟招录高层次紧缺职位公务员10名,现将面试资格确认、面试及体检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确认

(一)面试资格确认时间

2018年3月24日10:00--18:00。

(二)面试资格确认地点

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50号新世纪大厦7018房间(花园路与丰产路交叉口西南角)。

(三)需要提供的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准考证及其他职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

2.2018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博士研究生,携带研究生证及复印件,提供现就读院校出具的报考证明(证明内容包括: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研究生证号、就读院系、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入学时间、毕业时间等)。

(四)其他事项

1.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材料或证明的人员,将被取消录用资格。

2.逾期不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3.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当即办理面试报到手续。

        二、面试工作

(一)面试时间

  2018年3月25日。

(二)面试地点

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50号新世纪大厦二楼。

(三)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考生务必于2018年3月25日上午7:20前,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到面试侯考室(新世纪大厦二楼多功能厅)报到,抽签参加面试。

2.面试期间,实行封闭管理,面试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听从工作人员安排。面试人员携带的手机、电脑等物品,关机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3.面试工作开始前和结束后,请确保本人手机联络畅通,以便联系。

    三、体检工作

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开展体检工作。有关体检工作安排如下:

(一)体检时间安排

1.体检时间定于2018年3月26日;根据总能成绩确定参加体检考生。

2.参加体检考生于2018年3月26日7:30在新世纪大厦一楼集合。

(二)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考生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 笔试 准考证 ,以核对身份。

2.体检考生在体检时,把手机交工作人员临时保管,否则,取消其本次录用资格。

3.考生体检过程中,只报本人编号,不得将姓名告知医务人员,否则,取消其本次录用资格。     

4.根据有关规定,在体检过程中,一旦发现顶替等舞弊行为,取消相关考生的录用资格。

5.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服用药物等,避免剧烈运动。

6.体检时将有工作人员分组引导,考生要记清本组引导工作人员,不要串组走失、跟错引导工作人员,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7.体检考生应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不按体检医师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8.女性考生在经期、孕期中的,体检按有关规定办理。

9.因违反体检规定有关要求影响体检结果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联系电话:0371--69691635  (办公室)   

                  0371--65516718  (3月24日启用)

 

  附件: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考试录用高层次紧缺职位公务员参加面试资格确认考生名单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3月16日 

 

附件下载: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考试录用高层次紧缺职位公务员参加面试资格确认考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