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女司机脚踢交警下体 交警因伤需卧床半月

30.01.2015  19:35

1月28日晚9点左右,在成都市青羊区金阳路和蜀风路的十字路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出租车被一辆红色宝马车追尾,事故本身未造成人员伤亡。随后,宝马车女司机不仅不配合警方处置,还上演了撩上衣、随机亲吻周遭市民、“爪击”劝导群众、用高跟鞋直踹交警下体的荒唐戏码。有目击者称,当事女司机浑身酒气疑似醉酒状态。被踢警官告诉记者,目前女司机血液检查还没结果,他自己因伤需卧床半月。

据《华西都市报》报道,1月28日晚9时左右,一宝马车女司机与前面出租车撞车后,在附近执勤的成都市公安局交警四分局王警官随即上前了解事故状况,在向宝马车女司机询问情况时,对方突然不由分说,飞脚直击他的下体。“穿着高跟鞋,直接就是两脚,我当场就痛得差点站不起来了。后来鞋子被她拿来扔群众了。”

在王警官呼叫增援后,另外几位民警和协警也赶到了现场,宝马女司机拒不配合调查,和民警僵持了半个多小时后,终于力乏,随后她被6名警员带往附近的金沙医院抽血检验酒精浓度。目前涉事的宝马和出租车已被暂扣,初步确认,事发时宝马车内仅有司机一人,她的相关身份信息也已被锁定,警方正在展开后续调查。

被踢的成都市公安局交警四分局王警官1月30日告诉记者,事发时,他从女子的朋友处得知,该女子晚上聚餐时,喝了红酒、白酒等多种酒,酩酊大醉。截至目前,女司机血液检查还没有结果,是酒后驾车还是醉酒驾车还不能确定。

王警官告诉记者,自己被踢伤,伤情还未痊愈,现在仍在医院接受检查、敷药,还未能正常上班。医院的初步诊断是外伤,建议其卧床休息半个月,除了自王警官受伤外,该女子还攻击了另外一名交警、一名协警,还有两名群众,都是不同程度被挖伤。另外, 被宝马车撞上的出租车司机头部受了轻伤,还在医院治疗。出租车司机已经对该宝马车女司机提起了索赔,但还未进入索赔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原标题:成都宝马女司机涉酒驾脚踢交警下体,交警因伤需卧床半月)

【责任编辑:王利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