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局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12.12.2017  13:15

近日,驻马店市局被中央文明委正式命名为“全国文明单位”。该局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汇报,研究制定文明创建工作。通过加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该局连续10年被市政府表彰为依法行政先进单位,连续3年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平安建设先进单位;2006年以来连续三届省级文明单位,2017年4月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2017年11月被中央文明委正式命名为全国文明单位。(驻马店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