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驿城区消防喜获“河南省文明单位”殊荣

20.07.2017  00:41

 

近日,笔者从驻马店市消防支队获悉,驿城区消防大队被中共河南省委表彰为2016年度“河南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驿城区消防大队勇当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排头兵,全体官兵以饱满的热情、务实的工作作风投入到精神文明建设之中。积极开展拥政爱民、抢险救灾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爱民、助民服务活动。在工作中,大队结合日常消防监督执法、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的实际,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充分体现到践行“人民消防为人民”的具体工作中,以实实在在的行动谱写了精神文明的新篇章,文明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

 

在省市(区)文明办的考评验收中,考评组对消防大队的精神文明创建的组织领导、工作业绩、行业风气、创建效果、思想文化建设等方面给予了高度评价,对大队的精神文明建设成果表示了充分肯定,并希望大队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为部队建设和消防工作的有力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

 

据了解,驿城区消防大队是驻马店市本年度唯一获得此殊荣的驻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