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俊欣:身残志坚的模范检察官

20.08.2014  11:27
\ - 总工会
来源: www.hngh.org

            1983年,马俊欣考入山东大学法律系。1987年大学毕业前夕,他在一次体育锻炼中不慎摔伤造成颈椎骨折,落下了左手左腿瘫痪的后遗症。当然,马俊欣也是幸运的。毕业后他被分配到郏县检察院。由于身体的原因,他参加工作后长期从事文字工作。“当时院里的办公条件比较差,写材料时需要一笔一画爬格子。经常熬夜写稿,右手指关节会经常因此肿大疼痛。”马俊欣说,随着办公条件改善,单位都是无纸化办公,他左手不能敲击键盘,则用右手食指坚持锻炼一个字符一个字符敲击。时间久了,同事都称赞他这“一指禅”的功夫很了不起。

              作为一名检察官,28年来,马俊欣始终把群众的疾苦放在心上,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与正义。2008年7月,郏县杨某在施工时不幸从脚手架上摔下,造成五级伤残,劳动保障部门作出了工伤认定。但与用工单位协调不合,杨某提出了上诉和仲裁申请但迟迟得不到回音,无奈之下杨某找到了县检察院。马俊欣询问情况后,在之后的一段时间内,他多次到用工单位,讲解本案涉及的法律关系和相应的民事责任,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该公司一次性赔偿杨某13万元。杨某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马俊欣深感慰藉。

              马俊欣说:“得到老百姓的肯定和认可就是我最大的快乐。”

                马俊欣,平顶山市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从检28年来,被评为“中国十大正义人物”“2012中国十大影响力法治人物”“2012感动中原十大年度人物”,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被媒体誉为中国的“保尔”。(记者 陈微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