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74:清丰县2012年度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节余资金项目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23.06.2014  17:13

清丰县2012年度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节余资金项目开标会议于2014年6月20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在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清丰县2012年度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节余资金项目

招标编号:XCZB17-1405126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施工一标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台前县钻井一队

中标金额:298733.44元

技术负责人:甄守相                证书编号:豫直工考C10000217 

第二中标候选人:濮阳华夏五福井业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300339.59  元

技术负责人:段保旭                证书编号:C10003845 

第三中标候选人:濮阳市华龙区清泉凿井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301945.63  元

技术负责人:杨俊平                证书编号:000775   

施工二标: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流标

施工三标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开封金盾压力容器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84899.97  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开封国安供水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85408.83  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濮阳市亚利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85914.64  元

施工四标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浙江锦宇枫叶管业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387888.78  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山东汇通达塑业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388579.13  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焦作市源恒通塑胶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金额:388579.13  元

监理五标: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流标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6月23日至6月25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  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四、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濮阳市水利局建设与管理科 

    电  话:0393-4401115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地  址:濮阳市人民路112-4号  邮政编码:457000

五、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丰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93—723857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侯先生        电话:0393-6111533

201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