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确认将取消食盐专营制度 已实行2600年(一)

20.11.2014  21:23

    资料图:一辆运盐货车上写着“食盐专营,利国利民

    原标题:工信部确认将取消食盐专营加速推进盐业改革

    中新网11月20日电据央视《新闻直播间》报道,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表示,将加紧研究制定推动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盐业体制改革总的方向是政企分开,取消食盐专营。这也是第一次政府部门对取消食盐专营的传闻加以确认。

      央视报道称,近期河南、江苏等地饭馆老板跨地区用盐被罚款受到关注,其背后的根本原因是企业和个人触动了食盐专营体制。针对这些具体的案例,工信部用进一步通过书面函件向CCTV-13表示,盐业将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进行营业,涉盐企业将实现真正的自主经营,公平经营。

      据此前媒体报道,10月29日,在中国盐业协会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上,中国盐业协会披露,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已在国家发改委主任办公会议通过,并在各部委完成意见征求。

      此前曝光的盐业改革方案分六个部分共20项内容,方案核心为废止盐业专营,具体内容为从2016年起,废止盐业专营有关规定,允许现有食盐生产定点经营企业退出市场,允许食盐流通企业跨区经营,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放开食盐批发、流通经营。2017年起盐业全面按照新的方案实行。

      中国盐业协会称,按照已过会的草案规定,盐业在2015年继续专营,2016年取消特许经营,2016年企业同时申请新许可证,2017年开始获得新许可证的企业开始新的经营活动。 (中新网财经频道)

      新闻资料:

    发展历史:

    食盐专营在中国有悠久的历史。盐的专营(或专卖)在中国始于2600多年前的春秋战国时期。

      春秋

      食盐专卖更是可以追溯至春秋时期。当时管仲向齐桓公提出“官山海”,即专营山海资源,主要对盐实行国营,利出一孔。据管仲粗算,齐国据此一年可获6000万钱。

      汉朝

    汉武帝时在“理财家”桑弘羊的建议下,为了加强中央集权,从富商豪强手中夺回盐铁等重要经济事业,扭转国家的财政困难局面,也曾推行了盐铁官营和酒类专卖。汉武之后举行了著名的盐铁会议,废除铁酒专营,部分放松盐业专营。这种松弛状态一直维持到唐朝安史之乱,此后食盐专卖再度强化。

    唐朝

      有“官盐”就有私盐,凡有管制的地方必然存在走私和黑市。而一些著名私盐贩子也写入了章回演义,最著名的私盐贩子就是“他年我若为青帝,报与桃花一处开”“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的黄巢,唐朝末期一度攻破长安,打破了唐末军阀割据混战的黑暗社会的僵死局面。

    清初

    清代最富的盐商,拥有资金千万两,少的也有一二百万两。以乾隆三十七年为例,扬州盐引销售量153万引,一引等于200到400斤,一引盐在海滨是0.64两白银,运到扬州来以后加上运费、盐税,达到1.82两左右,从扬州运到东南六省零售价10两左右,价钱翻了十倍不止。扬州盐商每年赚银1500万两以上,上交盐税600万两以上,占全国盐课60%左右。这一年,中国的经济总量是全世界的32%,扬州盐商提供的盐税占了全世界8%的经济总量。

      相关分析:

      专家:盐改后各级盐务管理局或被摘牌 垄断成历史

    据澎湃新闻网:多年来,中国的食盐管理仍处在计划经济时代。盐业局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垄断食盐销售,几经转手后价钱最高翻10倍。近期接连发生的几起“跨区域用盐”事件更是引发广泛争议,令盐业局——这个过去鲜为人知的机构置于舆论漩涡。

      2001年至今,盐业体制6个改革方案“夭折”后,终有明确的改革时间表。2014年10月29日,中国盐业协会传出消息,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已在国家发改委主任办公会议通过,并完成了各部委意见征求。

      此前媒体曾披露,盐改之所以迟迟未能推进,其阻力多来自于盐业既得利益群体的反对,矛头直指中国盐业总公司(下简称中盐)。而一位接近国家工信部的盐业人士透露,今年8月,国家工信部召集全国30余家盐企进京商讨盐改事宜,中盐就对盐改投了“反对票”。

    一位中盐内部人士向澎湃新闻透露,中盐反对盐改,只因食盐市场放开后,损害了其控股的几家盐业公司利益,而盐业专营制度下的利益既得者,其实不止中盐总公司,还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市、县三级盐务、盐业系统。

    多位盐业业内人士就此分析,盐改之后,各级盐务管理局可能被“摘牌”, 权力或将移交其他职能部门,“两块牌子”只留一个,而掌握着专营权的省、市两级盐业公司也可能被“架空”,食盐生产企业或将直接与县级盐业公司合作经销。

      改革之后,盐务系统高度“计划”和“垄断”的权力和市场将成为历史。

      “跨区域用盐”被罚款   盐务系统权力和市场高度“垄断

      2014年3月至11月,陕西户县、河南新郑市、江苏徐州三地相继发生“跨区域用盐”被罚款事件,引发公众质疑。专营之下,到底如何判定“跨区域用盐”,如何执法处罚,其尺度多大,甚至连盐务系统内的人员也说不清楚。

      事实上,“跨区域用盐”处罚事件频发正是盐务系统权力和市场的高度“计划”和“垄断”的缩影。

    11月7日,西安科技商贸职业学院大食堂负责人刘波告诉澎湃新闻,今年3月,这所坐落在陕西户县的学校食堂因“跨区域用盐”遭户县盐务管理局罚款。

      3月初,食堂碘盐即将用完,刘波联系户县盐业公司准备再买几吨。“他们告诉我现在只卖低钠盐,1.5元一包还只有200克,算下来价钱贵了一倍”,刘波则从西安市区买回10大袋共500包400克精制碘盐。几天后,户县盐务管理局人员来校检查,没收了食堂剩余的300包食盐,并开出了2000元的罚款单。与此同时,该校小吃街至少有三家小餐馆因被查出“跨区域用盐”,而被处以200元罚款。

      刘波猜测,“盐务局接到我的买盐电话后,没过几天就过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