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12.05.2014  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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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镇平县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已由宛财预【2012】988号、宛财豫【2012】1077号、镇财采购GK021号文件批准,采购资金为财政专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已确立。目前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前来投标。
二、项目名称及编号:
2.1、项目名称: 镇平县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镇交采【2014】GKZB—004
三、项目概况:
3.1、采购内容:该项目为农村义务教育50所中小学校不锈钢餐桌、餐具、工作台以及锅灶等餐炊具;
3.2、采购范围:该项目全部设备和货物的制造、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保修等全部内容;
3.3、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技术标准;
3.5、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
3.6、报价要求:以人民币报价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4.1、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4.2、投标人应是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500万元);经营状况良好,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提供最新资信证明;
4.3、投标人若为制造商的需提供生产许可证,若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产品的授权委托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4.4、投标人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4.5、投标人须提供由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档案;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五、报名信息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单位报名方法:投标人须先通过电子邮件,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表》(见附件),发送至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邮箱,然后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只有报名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进行投标。缴纳费用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需注明项目名称和标段号)中心查实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电子版后需向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送回执邮件进行确认。招标文件600元/份。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用及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714 0240 2920 0027 752
开 户 行:河南省镇平县工商银行
5.2 报名地点: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雪枫路与健康路交叉路口向西100米路北)
5.3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5月12日至2014年5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8:30时。
5.4 本项目电话:0377-65963380 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本项目只接受电子邮件报名,不接受电话、传真、现场等形式的投标报名,实行投标人资格后审,不进行资格预审。
六、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交的资料:
所有投标人需提交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必须出具原件并留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且装订成册。所有资料真实有效,若审查出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进行惩处。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该项目招标文件内容。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拟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开发布。

镇平县教育体育局

201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