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延)发及变更漯河龙回首实业有限公司等33家企业食品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19.04.2016  18:59

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及有关《审查细则》规定,经现场审查和产品检验,漯河龙回首实业有限公司等33家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符合核(延)发及变更生产许可证条件,现将企业名称及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信息公告如下:

一、漯河龙回首实业有限公司等17家企业的17个单元的产品符合发证条件,准予核发食品生产许可证(见附件1)。

二、河南斯美特食品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的12个单元的产品符合延续条件,准予延续食品生产许可证(见附件2)。


三、长葛市金茸堂食业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的产品符合变更条件,准予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见附件3)。

四、郑州天下仓食品有限公司等2家食品添加剂企业的产品符合发(延续)证条件,准予核发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见附件4)。

所有获证企业应完整保存、依法使用相关证照,并妥善保管所获副页。

2015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过渡期)受理、

发放的标注为“QS”标志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书,省局将在2016年底前完成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换证工作。

附件: 1.河南省2016年第13批符合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doc

2.河南省2016年第13批符合延续食品生产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doc

3.河南省2016年第13批符合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doc

4.河南省2016年第2批符合发放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doc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