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6年第1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

07.04.2016  13:01

近期,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食品生产小作坊生产的小麦粉、淀粉制品、炒货制品、糕点和其他粮食加工品等5类食品开展了专项监督抽检,抽检样品410批次,不合格的样品19批次。

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信息

新郑市炮李汇丰面粉厂生产的1批次特一粉检出过氧化苯甲酰;滑县城关校青粉皮门市部生产的2批次绿豆粉皮、滑县上官镇卢粉匠粉坊生产的2批次绿豆粉皮丝和1批次绿豆粉皮检出二氧化硫;滑县上官镇韩杰粉皮加工小作坊生产的2批次土豆粉皮、新野县五星永安寨绿色生态薯业生产的2批次纯红薯粉条、新密市青青粉条加工点生产的1批次粉条检出铝的残留量(以干基计)超标;新密市曲梁镇秋平粉皮加工点生产的1批次粉皮检出二氧化硫且铝的残留量(以干基计)超标;新郑市龙湖镇小飞天炒货加工坊生产的1批次西瓜子(五香)、郑州市管城区辉达炒瓜子加工小作坊生产的1批次甘草西瓜子(炒货)和1批次五香西瓜籽、郑州市管城区欣诚炒瓜子加工小作坊生产的1批次亮晶晶西瓜籽(酱油味)检出二氧化硫;新郑市龙湖镇天弘炒货加工坊生产的1批次葵花子(五香)、新郑市龙湖镇力扬轩炒货加工坊生产的1批次西瓜子(五香)、浚县浚州办事处未来花生制品作坊生产的1批次冰糖雪梨味瓜子检出糖精钠超标。

二、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标称食品加工小作坊所在地郑州市、鹤壁市、南阳市和滑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相关单位依法处理,责令其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如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批次的不合格食品时,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1、 食品抽检合格-20160406.xls

2、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60406.xls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