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遴选培训机构的公告

06.03.2015  18:30

为贯彻落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食药监人〔2015〕2号)精神,做好实施《食品安全法》准备工作,加强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及相关从业人员培训工作,全面提升监管能力,突出培训基地建设,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打造一支现代化、专业化、正规化培训机构,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面向全省遴选培训机构。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河南省内自愿承担全省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及相关从业人员培训工作的专门培训机构。

二、遴选条件

1.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省教育厅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颁发的教学资质,具有丰富的培训教学经验,开展培训教学工作5年以上。

2.有相对专用和固定的培训场地,场地原则上在郑州市区内,培训教室、食宿条件等硬件设施比较完善。场地为租赁的,须签订5年以上租赁合同。

3.培训教学机构若采取与其他高等院校联合办学的,该高等院校需具有食品、药品等相关专业,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及实践教学场地。

4.具有专职培训管理人员,有完善的机构管理制度、教学制度、工作规则和档案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并有效实施。

5.有稳定的培训师资队伍。应有食品、药品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10人以上。

6.能够严格按照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培训计划和任务开展培训。

三、程序及要求

1.申请报名。按照遴选范围和条件,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主要包括:《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遴选培训机构申请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培训机构法人代表(负责人)和专职的培训管理人员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核准从事培训活动的资质证件及培训师资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培训机构基本情况、培训教室、住宿场地平面布局图和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2.资格审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对申请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提出初步遴选单位意见。

3.现场考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行业内专家、学者和行业管理人员组成专家组,对初步遴选单位进行现场实地考察、评议,由专家组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考察结果。

4.研究确定。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专家组意见,研究确定遴选单位。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3月20日前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及相关资料。

报名地址:郑州市金水路96号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620房间

联 系 人:李 亚 李怀琛

联系电话:55961029 63280299

附件: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遴选培训机构申请表

201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