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换)发及变更河南亚太食品有限公司等109家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11.12.2014 15:08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及有关《审查细则》规定,经现场审查和产品检验,河南亚太食品有限公司等110家食品企业符合核(换)发及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条件,现将企业名称及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信息公告如下:?xml:namespace>
一、已具有营业执照的河南亚太食品有限公司等27家企业的29个单元的产品符合发证条件,准予核发食品生产许可证(见附件1)。
二、只办理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尉氏县佳琪食品厂等25家企业的28个单元的产品生产条件符合相关规定,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在取得营业执照后,经生产许可检验合格并获得品种明细副页后,准予生产销售(见附件2)。
三、郑州金苑面业有限公司等45家企业的45个单元的产品符合换证条件,准予换发食品生产许可证(见附件3)。
四、河南省德润饮品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的12个单元的产品符合变更条件,准予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见附件4)。
附件:1. 河南省2014年第45批符合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已办理营业执照).doc
2. 河南省2014年第45批符合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已办理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doc
3. 河南省2014年第45批符合换发食品生产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doc
4. 河南省2014年第45批符合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doc
?xml:namespace>2014年12月9日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1.12.2014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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