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药监管局发布春节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提示 选购食品要“三查三注意”

07.02.2016  09:33

  春节前夕,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了食品专项抽检。记者2月5日获悉,在本次抽检的10类食品2602批次样品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552批次,不合格样品50批次。同时,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在承担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也发现1个批次的不合格餐饮食品样品。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的春节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提示强调,消费者在选购预包装食品时要做到“三查三注意”:一查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是否与食品本身脱离,注意食品标签上是否标明商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生产许可证编号及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二查食品和原料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日期,注意是否超过保质期限;三查食品的外观,不要被外观过于鲜艳的食品所迷惑,不购买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和原料。

  同时,外出就餐要尽量选择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正规餐饮单位。网上订餐时也要注意查看卖家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尽量不网购凉菜、生食品种、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

  对保健食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负责人指出,保健食品是食品的特殊种类,不能代替药品。选购保健食品要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小蓝帽)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相关信息可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站查询;还要检查保健食品包装上是否注明生产企业名称及其生产许可证号,生产许可证号可到企业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网站查询。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负责人强调,广大消费者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采购食品时应注意索取购货发票,以便在发现问题后维权。如果购买到有质量问题食品或在市场上发现被食品监督部门通报的不合格食品,或者就餐时发生不适甚至出现食物中毒症状,可拨打电话12331投诉举报。(记者 郭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