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医疗将探索试点强制责任险

14.08.2014  09:48

  据新华社电中国政府网13日正式公布《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这也是时隔八年再一次将保险业放在全局角度进行扶持,而此次着眼重点是保险业服务国计民生。

  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近些年,我国保险业规模迅速扩大,2013年,保险业保费收入达1.72万亿元,居世界第四位。但是,保险深度近些年一直徘徊在3%左右,而美国同期的保险深度达到7.5%到9%。

  一些业内人士也指出,2006年出台“国十条”时,保险行业还是朝阳、新兴行业,重点是扶持行业发展,这次“国十条”的出台主要为保险拓宽了民生领域的服务空间,可谓恰逢其时。

  这份意见明确,将构筑保险民生保障网,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商业保险要逐步成为个人和家庭商业保障计划的主要承担者、企业发起的养老健康保障计划的重要提供者、社会保险市场化运作的积极参与者。”

  到2020年保险深度达到5%

  同时,意见中对民生多个领域都有所涉及,比如推动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发展;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探索开展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医疗责任、医疗意外、实习安全、校园安全等强制责任保险试点等。

  对于备受关注的巨灾保险,这份意见明确表述,研究建立巨灾保险基金、巨灾再保险等制度,逐步形成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制定巨灾保险法规、建立核保险巨灾责任准备金制度。

  农业保险一直是我国保险业发展的重点,这次意见中将拓宽广度和深度作为重点,比如积极发展农村小额信贷保险、农房保险、农机保险、农业基础设施保险、森林保险,以及农民养老健康保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等普惠保险业务。

  在涉及保险业未来发展目标方面,意见明确,到2020年,将努力由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转变。保险深度达到5%,保险密度(保费收入/总人口)达到3500元/人,保险的社会“稳定器”和经济“助推器”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看点

  发挥责任保险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作用

  发挥责任保险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作用。强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立法保障的责任保险发展模式,把与公众利益关系密切的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医疗责任、医疗意外、实习安全、校园安全等领域作为责任保险发展重点,探索开展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加快发展旅行社、产品质量以及各类职业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充分发挥责任保险在事前风险预防、事中风险控制、事后理赔服务等方面的功能作用,用经济杠杆和多样化的责任保险产品化解民事责任纠纷。

  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制定巨灾保险法规

  将保险纳入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提升企业和居民利用商业保险等市场化手段应对灾害事故风险的意识和水平。积极发展企业财产保险、工程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家庭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增强全社会抵御风险的能力。充分发挥保险费率杠杆的激励约束作用,强化事前风险防范,减少灾害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商业保险为平台,以多层次风险分担为保障,建立巨灾保险制度。研究建立巨灾保险基金、巨灾再保险等制度,逐步形成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鼓励各地根据风险特点,探索对台风、地震、滑坡、泥石流、洪水、森林火灾等灾害的有效保障模式。制定巨灾保险法规。建立核保险巨灾责任准备金制度。建立巨灾风险管理数据库。